《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編後記
作者:黃健敏 14/02/2017
  2013年5月10日起至7月7日,宜蘭縣羅東文化工場舉辦建築.藝術.生活美學的「在宜蘭巧遇漢寶德」展,會場有一大片牆呈現了漢寶德在古蹟研究暨修復領域的豐碩成果。
 
  二十世紀六○年代末,東海大學開啟台灣傳統建築的研究,先後有多本相關報告問世,計有蕭梅《台灣民居建築之傳統風俗》(1968),狄瑞德、華昌琳《台灣傳統建築之勘察》(1971),漢寶德《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1973),漢寶德《彰化孔廟的研究與修復計畫》(1976),漢寶德《屏東書院(孔廟)研究與修復計畫》(1977)與漢寶德《鹿港龍山寺之研究》(1980)。這些出版品中的建築,如今多半煙滅,其中部份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倖存,使得前述書刊成了彌足珍貴的台灣建築文獻。
 
  對台灣傳統建築被視為文化資產,漢先生介入参與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皆具有時代性的意義。
 
  從漢先生的回憶錄《築人間》,知曉《板橋林宅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經費拮据,只有五萬元,所幸賴東海建築師生的努力,將在違建底下的一柱一礎,經過調查測繪,得以藉由模型與圖面復原。該份報告也提出再利用、遷移佔用戶、修復材料與技術等建議。在報告書的序:『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以文化為重,不再把古蹟拆除做土地投機的生意。也希望大家都認清什麼是社區建設,什麼是地產生意,因為真正的社區建設是絕不會拆除社區精神所繫的地方古蹟的。』語重心長的漢先生似乎預見了日後板橋林家宅厝的命運。
 
  1975年彰化縣府擬拆除圮傾的孔廟,就地興建商業大樓,在文化學院任教的施翠峰大大認為不妥,在中國時報以「夫子變財神」撰文,希望縣府應予以維護。爾後回國參加國建會的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楊牧在中華日報響應,可是各界的呼籲仍難以撼動縣府的心意。最終在復興中華文化大纛之下,為反制大陸的「批孔揚秦」文化大革命,透過中央的內政部介入,情勢的發展方有所轉圜,決定原地整修。漢先生認為修復工程應有測繪、研究的過程,在縣府委託之下,完成了台灣第一個真正按調查確實執行修復的研究報告,為日後的古蹟保存工作立下典範。不過有些觀念,漢先生與一般修復的觀念有所不同。漢先生主張建築構造不要解體,採原樣保存,同時應引進現代的材料與技法,而非「整舊如舊」。原樣指的是有工藝價值的裝飾材料,如涉及結構安全,不排除運用現代技術與材料。漢先生主張保存傳統建築的藝術。
 
  1983年政府以日本的經驗,頒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漢先生就期期然認為不妥,如要求原工法與材料一節。在經歷九二一大地震之後,他的卓見方被認同。文資法第二十一條修訂「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加設必要設施。」這些正是漢先生早年的先知觀念!

  對台灣傳統建築有深遠影響的板橋林家與彰化孔廟報告,當年印刷的數量不多,以致流傳於不廣。有鑑於其在台灣古蹟維護的時代價值,因此特選輯報告中悠關建築歷史的菁華篇章,完成《建築.歷史.文化-漢寶德論傳統建築》一書,讓更多的人閱讀共享之餘,瞭解體會建築的文化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