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不宜玩深奧
作者:王洪義 04/12/2017

約瑟夫‧博伊斯:7000棵橡樹,1982年
 
 “公共藝術”四個字中,前兩個字是目的,後兩個字是手段,手段當然要服從目的。而作為目的的“公共”(Public),也可譯為公眾或民眾,所指是最廣大人群——普通市民。公共藝術是為這些人做的。而公眾或民眾需要什麼?喜歡什麼?也就成了公共藝術創作的首要問題。 
 
普通民眾,需要複雜的學術名詞、概念和繞嘴的翻譯腔嗎?需要學院高牆裡那種百無聊賴的理論、學說、研討和講演嗎?需要那些有點學術身份的人以居高臨下、好為人師和忽悠成性的態度來指手畫腳和宣教灌輸嗎?當然不需要!對我等普通民眾而言,只有為生活增加樂趣、給生活帶來啟發和讓生活豐富多彩的藝術,才是我們需要的。


阿格尼絲‧德內斯:麥田:一個對抗,1982年
 
然而不幸,有些公共藝術從業者,似乎不知道公共藝術要為大眾服務和作用於大眾日常生活的簡單常識,他們與那些局限於某種狹窄圈子中的文人畫家們一樣自戀,習慣將自己的工作變成自娛自樂和自我欣賞的過程。這其實是很有些不妥的。不妥,是因為公共藝術的社會本質不同於傳統藝術,除了民間藝術,一切傳統藝術都是以上流社會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傳統藝術家也只為宮廷、官府、貴族、豪門等有錢有閒的小眾階層效力。這類藝術家或藝術理論家,當然沒必要考慮大眾需求,但公共藝術受眾並非上層社會或文人圈子,它主要服務於社會中下層,就像以前的大碗茶只賣給人力車夫一樣。
 
公共藝術的學術譜系來源於民間藝術而非宮廷或文人藝術,這個卑微的出身決定了它與豪門貴胄和文人雅士並無血緣關係,它會自然忽略那些脫離實際需要的客套講究和繁文縟節,只求實在有用的結果。況且,藝術再難,也難不過量子力學;藝術理論再高明,也高明不過相對論,藝術家或理論家們又何必一定要把它弄到晦澀難解、高深莫測呢?至少對我等普通市民來說,是只有簡潔明白的事物才能有效地影響感情,如果有誰告訴我說需要讀完一篇10萬字論文才有資格欣賞他的作品,我只能說“去你媽的”。
 
世界上那些最好的公共藝術都是簡單明快的。約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的《7000棵橡樹》(7000 Oaks,1982),就是種樹!想參與嗎?拿錢買樹苗和石頭就行了。阿格尼絲•德內斯(Agnes Denes)的《麥田:一個對抗》(Wheatfield,a Confrontation ,1982)就是種麥子!最後硬是活生生地在曼哈頓摩天大樓旁邊收穫了兩畝麥子。妮姬‧聖‧法勒(Niki de Saint Phalle)的《娜娜》(Nanas,2000)是通過花裡胡哨的形式和蠢笨可笑的造型,改變周邊過於嚴肅沉重的環境氛圍,讓大眾為之開懷一笑。
 

妮姬‧聖‧法勒:娜娜們,2000年
 
這些作品,屬於比較早的公共藝術,尚能考慮到受眾群體的需求和理解力,而較為晚近的新類型公共藝術(New Genre Public Art),就更要直接融入大眾生活,通過啟動社區生活中某些藝術元素而產生大眾自覺參與藝術活動的良好社會效果。這些似能說明,只有直接訴諸感官,才能打動大多數人的心靈,而感官,只能對可見可觸之物有反應,一切語意模糊、指向不明、故弄玄虛、裝腔作勢乃至莫名其妙之物,都是與人性的自然基礎和審美本能相抵觸的,也因此很難產生真正的藝術感染和感動。
 

馬克‧迪‧蘇維羅:新星,1987-88年
 
當然,所謂讓人懂,並非只能寫實,只能講故事,只能看圖說話。馬克‧迪‧蘇維羅(Mark di Suvero)的《新星》(New Star,1987-88)是抽象的,但含義清楚——出現在普通社區中的放射狀鋼鐵巨構,傳達了精神活力和進取精神。亞歷山大‧考爾德(Alexander Calder)的《火烈鳥》(Flamingo,1973)也有同樣效果,而且精神指向是更加飛揚。但這種有準確含義和精神感召力的抽象作品,在中國大陸的公共空間中並不多見,很多城市中出現的抽象公共藝術作品,都還停留在語義模糊和造型醜陋的層面上。
 

亞歷山大‧考爾德:火烈鳥,1973年
 
有人喜歡深奧,可以鑽進深奧的褲襠裡去深奧!有人喜歡複雜,可以與三姑六婆七大姑八大姨繼續複雜下去!但當你們這樣做的時候,最好不要打著公共藝術招牌,不要拿公共藝術說事。這首先是因為我等大眾實在看不懂你們搞的是什麼玩意;其次是因為你們這樣做會將公共藝術變成你們所熱衷的那種只為上層社會服務的小眾藝術,你們津津樂道和用以自我炫耀的所謂“深奧”,正是能毒死公共藝術的一杯鴆酒。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