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有趣,好玩,最重要
作者:王洪義 12/07/2017
 
純藝術是一回事,試圖融入生活的藝術是另一回事。前者只為觀賞,不求實用;後者與生活中其他事物一樣,總要有某種實在的好處,否則就成了姥姥不親舅舅不愛的可笑之物。應該說,公共藝術大體上屬於後者,這也是發展公共藝術的煩難之處——有著並非單純的社會目標。而從操作層面上看,在社會上做事總要比在藝術中做事麻煩一些,就像造一座天安門總比畫一個天安門要複雜很多一樣。
 
雖然有這種只為審美和不只為審美的差別,但畢竟都頂著藝術的頭銜,也就應該有共同點。那什麼是純藝術和非純藝術(政治宣傳藝術、商業藝術、設計藝術、公共藝術、民間藝術、藝術產業、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等)的共同點呢?我想應該是“有趣”和“好玩”,這是非藝術不能實現的生活狀態,也是以藝術介入現實生活的最佳途徑。比如,家國統治的嚴刑峻法,商業經營的巧取豪奪,軍事爭鬥的殘忍廝殺,官場周旋的道貌岸然,文人墨客的虛偽巧飾,小商小販的慘淡經營,貧苦勞工的汗流浹背,鄉下農民的兩眼望天,諸如此類,也是解決人類生活問題的常用手段,但它們何以不是藝術而只能是政治經濟軍事管理學問技術等等呢?其中一大差別,就是從人性角度上看,這些事情不是很有趣,也無法很好玩,只有藝術是很有趣也因此很好玩的,正如人類藝術的起源與遊戲有關一樣。
 
 
不管是嚴肅的政治時代還是瘋狂的經濟時代,對普通大眾而言,好玩,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等除了好玩也沒有條件追求更多的精神享受。為生計而苦苦打拼的人,為糊口而碌碌奔忙的人,被現實生活壓榨的無可無不可的人,只有在有趣和好玩的藝術中才能獲得撫慰和安樂。所以,對平民階層而言,有趣,好玩,增加快樂,是硬道理,此外你再跟我說其他的(什麼思想呀哲理呀學問呀),就比較扯淡,因為我不急需。而對於非平民階層(上流社會或自以為上流社會)來說,當然可以有更多更高更超現實的追求,可以用時間和金錢去換得欣賞精英藝術和經典藝術的機會,如去聆聽不勝其慢的昆曲或歌劇,或者去博物館裡欣賞名作——並非公共藝術的藝術。這些是平民階層也很羨慕但可能因缺乏條件而難以實現的事情。
 
 
由此可知,人類的藝術不但有風格和種類的差別,還有社會等級和服務對象的差別。有些藝術是為權貴的,古代很多;有些藝術是為精英的,中國大陸很多;還有些藝術,是為大眾的,外國很多。公共藝術是為大眾的視覺藝術類型之一,它的社會進步意義就是讓平民階層有機會分享藝術的樂趣,它的最高成就是與大眾攜手創造快樂美好的日常生活。能以有趣和好玩的方式協同大眾改變生活的藝術,能為大眾增加快樂和幸福感的藝術,就是最好的公共藝術。
 
現在是大眾文化潮流滾滾向前的時代,大眾傳媒的發達使曾經佔據人類文化制高點的宗教藝術、政教藝術、文人藝術等傳統藝術類型正日趨邊緣,公共藝術獲得了良好的社會發展條件。但傳統的重上層輕基層、重精英輕大眾、重高雅輕通俗的藝術觀念還多有殘存,公共藝術的發展道路並不平坦,而從社會功能角度,區分有趣還是無趣,好玩還是不好玩,正是高雅與通俗、精英與大眾、上層與底層藝術的分界點。從這個角度看,從正襟危坐到活潑有趣,從嚴肅不苟到輕鬆好玩,不但是公共藝術的功能選擇,也是人類藝術發展的必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