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三月瘋媽祖的時節,但今年媽祖有點忙。
就在媽祖遶境前,出現了遶境活動海報疑似抄襲前一年藝術節海報的風波。細觀兩張海報,似均以民俗相關之藝術活動為主,整體構圖是正中央為活動名稱,以黃底為襯並環以人物或動物大紅剪影,乍看之下,頗有一番民俗版畫裡廟會的趣味。也正是因為兩張海報應用的元素近似,雖然沒有鬧上法院,卻在網路上掀起了一片討論聲浪,倒是為媽祖遶境開啟了另一種響鑼。
然而,是不是抄襲,誰說了算?
實務上在判斷是否構成抄襲時,參酌因素多元,難以寥寥數語即得俱足,因此就姑且談談美術著作遇有抄襲問題時經常會審酌的「整體觀念與感覺」概念吧!按照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刑智上易字第11號判決,此一概念係指「不得將該著作之創作元素予以割裂解構各細節詳予比對,而應以一般通常知識之民眾接觸兩著作時,就整體觀察所得之印象或所欲表達之創作概念是否近似為判斷標準。」若要具體舉例說明,十六世紀時,堤香與吉奧喬尼都以美之女神「維納斯」為題分別繪製了「烏比諾的維納斯」與「沉睡的維納斯」,二畫均以維納斯裸身斜躺於畫中前方,使用元素看似相近,但整體觀之,二畫予人的印象,一為慵懶華貴,一為聖潔脫俗,整體觀念與感覺,截然不同,實難單獨將「維納斯」等元素從畫中抽離出來予以比對。
再回到媽祖遶境的海報,參加過廟會活動的人,大概會注意到,廟會裡常見的旗幟、牌坊、服裝等,經常使用的搭配方式是黃底紅框或黃底紅字,其內再搭配類似神祇剪影等,偶爾或有吉獸圍繞其間。雖各廟宇會針對不同活動予以設計,但基本上也是以此種搭配方式居多,構圖大同小異。若真要論誰抄襲誰,還真是要兩兩整體觀察比對,才能分出高下。
十六世紀,兩個畫家的美之女神「維納斯」依然沉靜地斜躺著,接受人們的觀賞,不爭不執;2017年,媽祖遶境繼續向前,伴隨而來的藝術較勁,網路上仍微有聲響,似未落幕。雖然新聞後續報導並未提及兩畫是否進入相關法律程序以斷紛爭,但若以法院目前對於美術著作判斷審酌的因素觀之,若循法律途徑解決,最終仍可能以所謂的「整體觀念與感覺」判斷。
待其時,孰是孰非,不看媽祖,且看法院如何行。
附記:
「整體觀念與感覺」相關之「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499號刑事判決」判決意旨如下:
「在判斷圖形、攝影、美術、視聽等具有藝術性或美感性之著作是否抄襲時,如使用與文字著作相同之分析解構方法為細節比對,往往有其困難度或可能失其公平,因此在為質之考量時,尤應特加注意著作間之『整體觀念與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