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共藝術的3P
作者:黃健敏 23/04/2018
台灣公共藝術的觀念肇始於二十世紀八0年代末期,已停刊的雄獅美術雜誌於1986年10月號推出「公眾藝術問題點─ 景觀雕塑與1%藝術基金」之特輯,針對台北市景觀雕塑報導介紹,並且舉辦票選活動,針對二十件雕塑選出受歡迎之作品,結果位在敦化北路中國信託大樓前的〈CTC造型〉名列第一,這點反映了當時大眾的品味與藝術傾向。時隔二十年,同樣位在敦化南路,如今出現了更多精采的藝術品,甚至「敦化藝術通廊」,榮獲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舉辦的第一屆公共藝術獎之卓越獎/最佳策劃獎/最佳教育推廣等獎項。
 
 
「敦化藝術通廊」是1999年營建署「城鄉新風貌」計畫的一環,當時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希望這條林蔭大道,透過民眾參與、作品展覽、參觀藝術家工作坊等活動,形塑『這條路很藝術』之成果。作品設置完成之後,有許多相關有趣的迴響,如徐秀美的「鳥籠外的花園」獲得極廣泛、頗正面的讚賞,她利用一株既有的樹作為都市人心靈的休憩之處,艷麗的紅色鳥籠在綠蔭下格外耀眼奪目,讓對街有文化地標的誠品敦化店更增添場所意義。一樣是艷麗的紅色,位在慶城街口安全島上,黃銘哲的「飛越東區」,柔順的曲線,抽象的造型,好生吸引人們的注視,經由說明講解,更能體會作品隱喻的女性之美。可是週遭的大樓用戶認為作品犯了風水之忌,請託民意代表欲移除之。惟按法定之程序,作品設置完成之後五年內不得任意拆遷,經過溝通對話,民眾的疑惑弭息,台北街頭依然擁有一件傑出的藝術品。「敦化藝術通廊」之所以獲獎,在於其民主化的設置過程與深化的推廣教育,足堪作為典範。台北市文化局的網站特將「敦化藝術通廊」列為漫步欣賞公共藝術的路線之一。
 
敦化南北路沿途當然不祇漫步路線所呈現的九件作品,即使加上民間所設置之作品,從都市整體義象審視,藝術品之密度仍嫌不夠。美國費城的富蘭克林園林大道,荷蘭鹿特丹Westersingel 路的「雕塑露台」,俱是以藝術品塑造都市的藝術通廊,其作品水準高、數量密、當人們迤邐浸步其間,委實是與美麗的邂逅。「敦化藝術通廊」在強化既有作品的維護管理之外,更應該充實增添新作品。以台北市文化局公共藝術基金充裕的財源,這項工作只關乎是否有心致力與否。獲獎是更上一層的開始,「敦化藝術通廊」可以成為行銷台北市的利器之一。世界諸多大都市莫不將公共藝術列為都市的品牌,「敦化藝術通廊」是台北市有潛力的公共藝術賣點。
 
第一屆公共藝術獎有民眾參與、創意表現、環境融合等八個獎項,具備全方位的卓越獎有三個方案獲獎,其中的南港軟體工業園區第二期新建工程公共藝術「實擬虛境」,亦由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導,身為執行小組成員之一的發展局主任秘書林崇傑表示:「我們一直在尋求新的可能、我們期待每一次的嘗試,都像小頑童在忙碌的市集裏製造一點小意外般,有趣、刺激、一點丁冒險、一些許突然,但又不至於讓周遭沉穩的大人們帶來不安與不便、反而沉澱下多年後生活閒暇的趣事回憶。」南港軟體工業區是開放的都市空間,不單是園區員工享用,週遭社區居民也同樣能夠享有。由於該案設置經費充裕,所以得以引介設置國際大師級的作品,如英國雕塑家湯尼.克雷格(Tony Cragg)的「列柱噴泉」(Column Fountain),法過雕塑家瑪塔.潘(Marta pan)的「門」.(gate)與日本動態雕塑家新宮晉的「彩虹的誕生」(Birth of Rainbow)等。他們的作品皆是台灣各美術館難以價購典藏之傑出創作,公共藝術所尋求的新可能,彌補了台灣對世界當代藝術的遙遠距離,使得更多人在生活環境中親炙優秀的創作。日本高松宮殿下紀念世界文化賞每年就繪畫、雕刻、建築、音樂與電影暨戲劇等五項藝術頒獎,瑪塔.潘是2001年雕塑獎得主,湯尼、克雷格是2007年雕塑獎得主,更證明「實擬虛境」的高水準,該案得獎是實質名歸。
 
 
與「敦化藝術通廊」同列策劃獎的台南市海安路造街計畫「美麗新世界」(第一、二階段),是所有獲獎作品惟一未按公共藝術法制程序設置之方案。拓路拆屋造成殘破的市容,因為牆面是私有財產,在藉由協調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之後,自2004年以來,多達近二十餘件藝術品先後誕生在街頭,有些作品是臨時性的,所以至今倖存的作品僅是部份,但是這個以藝術造街的活動影響了社區發展。不少有個性的、富設計的、帶藝術感的商家相繼進駐,華燈初上的海安路一掃昔日的落破,如今成為觀光休憩景點。全美戲院畫師顏振發的「請你跟我這樣做」,到此一遊者莫不在壁畫前依樣舉手留影,儼然是海安路之遊衍生的另類行為藝術。劉國滄的「牆的記性」,藍色的牆面以裝置方法與透視畫法呈現後現代的虛擬,該處成為婚紗攝影的好布景,作品伴著新人們走向新的人生境界。「美麗新世界」眾多作品最大的意義在於藝術走入社區,藝術滲入生活,彰顯藝術就在身邊,與你我相隨共生。海安路藝術造街不應該只是即興的活動,應該持續執行,它之獲獎是激勵海安路走更長久的路,形塑更佳的美好居住環境,而『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正是公共藝術的精髓所在。
 
公共藝術之所以為公共藝術,在於其關照的面向超越藝術,第一屆公共藝術的獎項,創意表現獎著重藝術性,其餘諸獎項專注於社會性、教育性等,同時力求不同專業的整合與環境的融合。台灣執行公共藝術政策,自1998年全面執行至今已達二十年,公共藝術獎在於對這初生的新型態藝術作了一次回顧。在既有的基礎之上,台灣的公共藝術應從3P ─政策(Policy)、規劃(Planning)與方案(Project)層面積極從事,創造台灣公共藝術的未來美景。